为提高辖区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近期,该局创新“步行工作法”,多角度强化落实。该工作法规定区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区城管局等部门全体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2次、街道等15个属地单位班子成员、城管科干部须每天进行步行工作。重点对市容市貌、道路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和河道等问题进行巡查,问题能及时纠正、解决的,在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短期难以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会办、联办,有效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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