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 时间:2019-03-22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开展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

      一、巡察时间

      2019年3月22日— 4月22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依据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和区委的要求,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逐一对照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的问题,巡察组不予受理。

      三、反映渠道

      1、在工作日拨打电话:84556240;

      2、函寄:南京市0269号邮政信箱转第四巡察组,邮编 210002;

      3、发电子邮件至: qhqwxcb04@126.com ;

      4、将意见投入设在区机关大楼1909会议室的联系信箱内。

      特此公告

      区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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