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二届八次主席会议纪要

  • 时间:2017-10-09
  •   2017年9月28日,区政协主席邵强主持召开二届8次主席会议。会议听取区民宗局关于我区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凝聚了正能量。

      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1、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新要求,紧密结合秦淮实际,统筹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深刻领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形势的科学判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新要求,坚定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中来统筹和谋划,努力提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2、加强团结引导,积极争取人心,着力打造民族工作特色品牌。把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争取人心作为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把我区民族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社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深入挖掘和整合秦淮民族文化资源,把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中,发挥好民族工作在促进秦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严格落实政策,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宗教事务。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律、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自我管理、依法开展活动,主动自觉地接受宗教管理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权利清单制度和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和改进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宗教管理法制环境。

      4、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及时妥善处置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场所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民宗局与公安、反邪教、宣传、文化、城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把“大走访”、“微幸福”工程覆盖到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为他们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其共享全区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把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出席:邵 强 耿开棋 张 敏 潘春雷 王 媛

      列席:薛 锋 李沪宁 刘益军 奚巍蔚 梁勇勇 陈锡波

            赵志华 张小双 曾 涛 余 霞 净 全 杨 敏

      主持:邵 强

      记录:李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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