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区政协二届1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顺利完成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提案委员会
1、完成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汇报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分类、审查、立案情况以及2017年度重点提案。(2月,主席会议议题;3月,常委会议议题)
2、协商确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政协专委会督办的重点提案。(2—3月)
3、会同区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培训会。(2—3月)
4、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1)视察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月)
(2)视察南京通济都市创意产业园;(5月)
(3)视察推进黑臭河道整治、区域文化旅游等相关提案办理工作;(8月)
(4)视察江苏小保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1月)
5、走访提案承办重点单位,对同类提案进行并案集中办理协商。(5—8月)
6、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促进提案办理,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7月)
7、对2016年B类提案进行跟踪,做好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的二次办理。(8月)
8、听取区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常委会议议题)
9、召开提案委全体会议(邀请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通报2017年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11月)
10、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信息化水平,开展提案联系点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市政协提案委相关工作。(全年)
11、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经济科技委员会
1、举办一期经济科技专题研讨。(3月)
2、听取秦淮国税局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3月)
3、听取秦淮地税局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
4、听取区财政局关于“营改增”后我区税收结构变化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7月,主席会议议题)
5、听取区法院关于金融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1月,主席会议议题)
6、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
1、考察调研江北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2月)
2、听取南部新城管委会关于新城规划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启动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
3、听取区建设局关于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5月,主席会议议题)
4、听取区城管局(水务局)关于河道水质治理长效管理及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8月,主席会议议题)
5、加强与市政协专委会、街道政协的工作联动;做好委员单位发展情况的调研。(全年)
6、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教卫文体(文史)委员会
1、视察区中医药养生保健在健康产业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3月)
2、听取区文化局关于区域文博事业发展现状的通报并视察。(5月)
3、听取区体育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世界轮滑之都”实施意见》情况的通报并视察。 (6月)
4、听取区旅游局关于我区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的通报并视察。(7月)
5、听取区教育局关于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主席会议议题)
6、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社会法制委员会
1、听取区科技园关于园区法律服务情况的通报并视察。(3月)
2、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服务新城开发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主席会议议题)
3、听取区法院关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并视察。(5月)
4、听取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和参养老人的法律权益保障情况的通报并视察。(9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侨台民族宗教委员会
1、视察石鼓路天主教堂、净觉寺等宗教场所。(3月)
2、视察南京杰迈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回音城商贸有限公司等民营科技企业。(6月)
3、听取区民宗局关于推进民族宗教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9月,主席会议议题)
4、视察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金陵中等专业学校,调研我区职业教育情况。(11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