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 时间:2014-04-12
  •   关于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区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区政协成立由分管主席任组长,教卫文体委主任、副主任,部分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代表参与的食品卫生安全课题调研组,通过多种形式,围绕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如下:

      一、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经历了市药监局垂直管理、区政府直接管理等机构改革,其职能也作了相应调整,对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是该局四大职能之一。近年来,稳妥完成了与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交接,顺利实施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全区食品市场秩序,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以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为途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行业监督、社会单位负责、岗位员工执行、公民积极参与“五位一体”的监管网络;以制度建设为基石,相继出台《夫子庙景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方案》、《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餐饮企业约谈制度》、《餐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和制度,做到办事有章,惩处有据。

      2、监管力度逐步加大。突出示范效应,结合夫子庙环境提升“百日行动”、禽流感防控、“迎亚青”百日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从加大企业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加强食品制作规范与食品安全制度的制定执行入手,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夫子庙美食一条街被评为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食用盐、肉及肉制品、鸭血制品以及节日期间大型聚餐申报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服务指导逐步提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上门服务,提前介入,现场指导新办单位布局设计。对餐饮企业实行不定期检查,推行餐饮企业量化分级。以大型以上餐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连锁企业为重点单位,督促指导餐饮企业提档升级。向餐饮单位发送“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张贴“监督信息公示牌”、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

      4、监管效能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移动执法系统”,设立餐饮安全QQ群,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引起高度重视。

      1、从业主体多,法律意识薄。我区作为老城区,小餐饮经营者中无证经营占相当比例,证照齐全的小餐饮经营单位业主结构也较为复杂,多为下岗失业、低保待业、劳教释放、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经营场地狭小,卫生设施不齐的现象较为普遍,且业主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的意愿不强,部分还存在着抵触情绪,如处理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由于违法成本低,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违法的比例不断加大。

      2、违法手段高,监管认定难。食品犯罪的作案方式在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更趋隐蔽。犯罪分子由过去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转而采取技术手段从有毒有害物质中提取“食品”; 由主要在生产环节添加,发展到在食品生产之前的食品原料、饲料加工环节添加。目前全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高技能人才缺乏,监管手段仍以传统的现场检查为主,通常仅凭经验,靠眼看、鼻闻、手摸和查供货发票、检验检疫证明等手段来判别假劣食品,技术含量低,监管频度、深度、广度难以达到要求,致使不少有毒、有害食品成为“漏网之鱼”。

      3、执法权限散,监管盲区多。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监管,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监管,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由食安办(与卫生部门合署办公)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种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客观上存在着职责交叉和监管盲区现象,“九龙治水”,“水患犹在”。从体制方面看,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部门监管资源整合度不高,形成的监管合力不强,之间衔接不紧密,存在监管“真空地带”。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结合调研成果分析,为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出如下思考建议:

      1、完善法规配套,严格准入机制。由于个别领域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一些缺乏资质的企业和小作坊很容易进入食品生产行业,而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若缺乏完善配套,监管很难到位。建议加强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2、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一是分批分层次集中培训。定期对辖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饮企业、景区餐饮集群等进行集中培训,与餐饮单位签订“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示范创建细则”,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注重现场指导。实行“五常、六T”管理方法[1],通过行业自律、承诺书、公示牌等形式,引导、约束餐饮单位完善内部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三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学雷锋广场服务日、食品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示范创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完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用诚信吸引顾客,用诚信留住顾客,用诚信创出品牌。深入开展示范创建、信用档案建立、定期培训等活动,强化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管理,使企业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做到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将食品行业违法者的身份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挂钩,逐步改变“失信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现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常检测动态监督结果和监督警示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导向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以及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4、突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根据我区餐饮企业的特点,对中小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以及夫子庙景区、新街口商业街等重点区域,经常性地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围绕餐饮服务进货、保管、制作、销售等环节,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餐饮企业约谈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对公众关注度高、群众意见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惩处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效。

      5、加强监管力量,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要加大执法车辆、快检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使技术监管手段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会监管网络,通过在街道、社区增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热心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一线监管力量,构筑区、街道、社区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四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和建立高效、持久的监管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让百姓吃得放心。

      6、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对刑法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解释,降低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入罪门槛和证据标准,对于准确打击此类犯罪意义深远。但食品生产经营链非常复杂,食品生产加工、生产消费等环节往往无法严格区分,从而导致各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形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监管空白。要以重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契机,明确食药监局监管职责,做好顶层设计和机构整合工作,配齐配强监管力量。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合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信息沟通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五常”管理: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六T”管理: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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