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秦淮区政协以创新的思维,完善的机制,务实的作风,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2007年共征集提案331件,审查立案280件,连续两年提案办成率达到65%,委员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8%。
一、强化责任机制,提高领导程度
加强区委、区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协商的重要内容。区委明确提出,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四办主任”负责协调督促,重要、重点提案区委、区政府领导按分管的部门,都要认真批办和领办,从而增强了提案办理的层次性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联合召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提案交办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培训办理骨干,明确办理目标、办理责任、办结时限,从而增强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力度。
二是推行分层督办机制。区政协在认真分析论证基础上,把提案分为重要提案、重点提案、一般提案等三个层次。重要提案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后直接交承办部门“一把手”办理,区政府领导对提案都逐一认真阅批,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分管区长从负责批办的提案中筛选重要提案亲自办理,并对其它提案认真督办。区政协每年也选择事关全局、有一定影响的15件重点提案由主席、各位副主席督办,各专委会协办,从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坚持走访督查机制。我们定期会同区政府走访提案办理重点部门,听取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协商解决难点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采用走访委员、对口协商、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大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指导和帮助承办单位建立起完善的提案办理工作体系,增强了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实现了提案督办主体由政协独自负责,向党委、政府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协作化方向转变。
二、创新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
一是实行联合协商办理。对一些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提案、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提案,我们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现场办理会等形式进行联合办理,提高了办理效果。如由民主党派成员提出的“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秦淮经济发展的建议”,由于该提案涉及的部门较多,因各部门发展思路、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各不相同,办理难度较大。我们针对这一工作特点,多次上门进行专题协商,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由政协主席和分管区长牵头,召开涉及该提案办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协商办理会,经过充分协商,使提案得到较为圆满的落实。目前,该提案关于加快建设三街——民俗风情街、古玩字画街、文化休闲街;全力打造三线——十里秦淮水上游览线、陆路游览线、明城墙空中游览线;积极发展五园——白鹭洲文化休闲主题公园、钞库街旅游文化风情园、晨光创意产业园、秦淮民间艺术园、胡家花园等建议已被区政府纳入《秦淮区2006-2008年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倍增计划》,推动了旅游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是实行委员全程参与。提案办理前,区政协提案委及时下发交办通知,将承办单位告知提案人。并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委员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邀请委员参加承办单位的办理活动,有选择地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和现场视察,让委员全程参与办理,使办理过程成为“提”与“办”双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过程,成为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的过程。
三是实行“二次办理”。对办理不到位、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坚持推行“二次办理”。去年,对3件不满意的提案,我们多次与委员进行沟通,了解委员的真实想法,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委员的意见和要求。承办单位积极改进办理方式,主动与委员多次面对面协商,及时进行再次办理和“二次答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6月,我们对九届政协64件B类提案进行“回头看”,跟踪问效,重新办理,办结48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重点、难点提案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完善评价机制,发挥激励效应
不断创新办理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体系,用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发展。
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我们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与民生诉求息息相关的提案办理部门作为评议对象,以提案办理作为切入点,既体现政协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特色,拓宽了民主监督的形式,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又起到推动行政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作用。2006年以来,有关民生的提案就达40多件,我们分别组织政协委员对区建设局、房产局、市容局、旅游局等十多个提案承办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承办部门及时采纳并加以改进,破解了一些事关民生的难题。
二是改进征求意见方式。修改完善了《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由过去承办单位与委员“面对面”征询意见,改变为现在由提案委“背靠背”征询意见,使委员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更加客观和公正。对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建议区政府分管区长重新批示,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使提案的办成率和满意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纳入效能考评。我们会同区政府制定了《秦淮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办理责任和目标任务,将办理工作纳入效能考核目标体系之中,并以此作为考核部门、考核干部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有效地调动了提案承办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进行总结表彰。我们制定完善了《政协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关于优秀提案评选表彰的实施办法》等制度。适时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每年在政协全会上表彰优秀提案。会同区政府联合表彰近年来承办提案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激励委员撰写精品提案、推动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