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安置四川汶川地震在宁伤员的建议
据悉,有204名四川汶川地震伤员转移南京在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市第一医院等8家三级医院治疗。目前,仅有少部分名伤员康复出院,近半数伤员虽达到康复出院标准,却既不能出院,又不能转院,给有限的医疗资源造成了浪费。其原因,这些伤员出院要符合卫生部下发的《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出院指导原则》,同时要符合个人意愿,由专家评审通过,伤员填写出院去向表,上报省卫生厅后方可出院,伤员返程交通费由医院提供。根据区政协卫生界委员调查反映,在南京住院治疗的伤员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达到康复出院标准且愿意出院;二是虽达到康复出院标准却不愿意出院。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担心没有完全治愈或出院后无家可归;三是需要简单康复治疗,就能达到出院标准;四是需要系统治疗,才能达到出院标准。为此建议:一方面,对于已达康复出院标准,因无家可归而不愿出院的伤员,做好心理疏导和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消除思想顾虑,并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集中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而不占用三级医院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对于经过简单康复治疗和心理干预就能达到康复出院标准的伤员,利用“双向转诊”医疗模式转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接受相应治疗。并由相关部门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统筹分配安置经费,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转诊医院在医疗技术、治疗理念等方面的联系和治疗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