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救助网络的建议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为此,建议分期、分批、多层次、多方位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救助网络。
近期——完善低收入群体三个“救助圈”。一是以低保户为“内圈”,实施普惠制救助。着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低保标准按照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水、电和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来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内为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调整低保标准。二是以低保边缘户为“中圈”,实施补缺性救助。低保边缘对象的界定条件以低保标准的2倍以内为宜,着重对患大病重病、重残、单亲、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遭受突发性灾害等6类家庭建立档案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予以救助。三是以低收入家庭为“外圈”,实施专项性救助。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条件以低保标准的2.5倍以内为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不同需求,采取相应的专项救助。
中期——破解困扰低收入群体的“三大难题”。一是破解“看病”难题。扩大“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销售”品牌效应,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尽快实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完善“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在参保的职工和城镇居民看病超过费用上限时实施救助。同时,建立专门为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慈善医院,采取门诊、住院“一条龙”服务。二是破解“入学”难题。本着“千难万难,不能难教育”的理念,对缴不起学费的困难群体,进行分类梳理,建档立卡,跟踪服务,实行政府补贴、“一对一帮扶”、社会募捐等办法。同时,在“入学救助基金”的管理使用上,注重方式方法的改进,可将其救助基金直接划拨到学校,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破解“住房”难题。重点关注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不符合“三房政策”照顾对象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长期——把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始终作为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交汇点。一是在发展中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的必由之路。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活力。二是在改革中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建立健全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在干部作风建设中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弘扬亲民为民、务实廉洁的新风正气,牢固树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思想观念,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